公共部门信息的重用 (PSI)

公共部门信息的重用 (PSI)

 

公共部门信息 (PSI) 的再利用
基尔肯尼县议会受《2005 年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条例》(279 年 SI 2005)的约束。 规定可在 www.psi.gov.ie

版权
本网站上的设计、文本、图形和其他材料的所有权利均为基尔肯尼县议会或其他第三方的版权。
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材料。 包括从本网站到其他网站的链接可能是作者的版权。 必须从作者那里获得复制或使用任何此类材料的许可。

数据发布政策声明
根据 www.psi.gov.ie 上提供的最新 PSI 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可以免费下载和重复使用本网站上发布的信息,无需申请
以及以下例外情况:-

  • 任何类型的照片和艺术品;
  • 作者不是基尔肯尼县议会的小册子、传单或其他文件。 这些项目应包括有关作者的徽标或信息 - 例如,本网站包含环境、遗产和地方政府部的规划传单系列以供公众参考 - 这些传单由保留版权的部门制作对于材料;
  • 为便于在其他时间或地点检查材料或以其他方式方便公众检查而张贴在网站上的文件、平面图、地图、图纸、草图、照片等(例如提交的平面图、地图、图纸)与规划申请有关或作为服务、授予、许可等申请的一部分);
  • 其他任何类型的地图;
  • 第三方拥有知识产权(包括版权)的任何其他文件/信息; 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包括从本网站到其他网站的链接)可能会拥有知识产权。

请注意,从本网站获得的信息和文件只能根据最新的 PSI 许可证进行复制和/或重复使用 www.psi.gov.ie

网站上未提供的基尔肯尼县议会拥有的公共部门信息可通过写信申请:

凯瑟琳·库尼女士,
信息自由官,
基尔肯尼县议会,
县政府,
约翰·斯蒂特,
基尔肯尼

电子邮箱: 凯瑟琳.cooney@kilkennycoco.ie

申请必须是为了发布文件以供重复使用,并且必须明确说明请求是为了重复使用公共部门信息。 可用数据的类别列在基尔肯尼县议会的信息自由第 15 节手册中。

第 15 节 手册

理事会将仅以预先存在的格式或语言提供条例涵盖的数据。

除受知识产权保护的数据外,该条例并未规定发布受《信息自由法》保护的个人数据或信息。 《条例》不允许以法律禁止的方式发布信息。

基尔肯尼县议会没有义务根据条例发布文件以供重复使用。 但是,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将受最新 PSI 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的约束,该许可证可在 www.psi.gov.ie以及基尔肯尼县议会认为适当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基尔肯尼县议会不对与重复使用信息相关的任何损失或责任负责,也不保证信息是最新的或没有错误。 理事会不授权任何用户拥有重复使用信息的专有权。

收费标准:

网站上未提供的任何文件的费用将反映基尔肯尼县议会在信息的制作、整理、复制和传播方面产生的成本。

如果对文件的搜索、检索和复印收费,则将收取以下费用。

每小时 20.95 欧元,用于制作、收集和复制信息以供重复使用的时间。
每份复印件 0.04 欧元。
一张 CD-ROM 10.16 欧元
收费详情会在资料公布前通知申请人。

必须在发布任何文件/信息之前支付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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